安全知识

安全知识
位置: 部门首页 > 安全知识 > 正文

学生应急处置基本常识

作者:安全保卫处   时间:2023-11-21   点击数:

学生应急处置基本常识


同学们要记住,在人的一生中,会面临很多危险和灾难,我们要有安全意识,要对自己的生命负责,不要让家长和老师担心,不要人为制造危险,不因无知和鲁莽身处险境,不要故意伤害他人。

在危险来临的时候,做好自救自护,并力所能及的救助他人。

   一、需要区分并牢记各类报警电话

110(报警电话:遇到治安问题及其他无法解决的紧急情况,寻求警察帮助。)

119(火警电话:火灾报警及其他需要救援事项的报警。)

120(急救电话:提供紧急医疗救助服务。)

122(交通事故报警电话:遇到交通事故、需要交警帮助的情况下拨打。)

   二、伤病处理

1.个人身体特殊情况,如有特殊病史或其他异常情况需报告老师,可要求老师保密,学校备案。

2.个人受伤,感到生病及其他状况要及时告诉家长、老师,视情及时就诊,不要勉强带病坚持学习,自己不是医生,不要轻易自己判断有没有问题,因为有的严重的伤病最初感觉似乎没有问题,但后果很严重。如果有传染病不报告,则会对同学造成传染。

3.发现同学受伤、受到威胁、生病等情况及时报告,在老师到来前进行力所能及的现场照护。

发现同学遇到危险要根据当时情况及时报警、报告和呼救,例如,在校外时同伴溺水要立即呼救,拨打报警电话,视情科学施救。

三、突发事件应对

遇到灾害灾难或社会安全事件,首要的是保持信心和信念,做到自救互救,自救同时互救,未成年人救助他人要量力而行,不盲目施救。

遇有暴雨、雷电、冰雹、冻雨、大雪、大风等恶劣天气,或遇到溺水、火灾、暴力攻击时,有现场统一指挥的,要服从统一指挥,在学校听从老师统一指挥。

个体遇到危险处于困境时,铭记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,快速脱离危险区域最重要。

除了拨打以上报警求助电话,还可以大声呼救,呼救时注意适时进行,不要一味呼救消耗体力;

    声音求救,例如吹哨、击打物品、敲锣等;

    利用反光求救(利用镜子、玻璃片),手电筒求救;

    抛物求救(抛掷软物,如枕头、塑料瓶);

    烟火求救,地面标志求救(SOS)

    挥舞色彩鲜艳的衣服求救。(END



山东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安全保卫处  版权所有